導讀/清華大學臺灣文學研究所教授兼所長 陳建忠
賴和所寫的〈惹事〉(1932),是以日本帝國殖民台灣為歷史背景的小說。小說前半部分寫一位年輕人「我」因釣魚與人發生爭執,最後竟把人推進魚池;後半段改寫這位年輕人為某位台灣婦女打抱不平,因為她被日本警察誣陷害死他養的小雞,但就在年輕人準備帶領群眾抗爭時,卻被群眾「遺棄」了。
可以注意的是,當小說寫到群眾指責他過於像「流氓」(原作「鱸鰻」)而指責他使用「暴力」推人入水,賴和卻轉而評價起台灣人這種「弱者同情弱者」的習性,卻不願追究為何引起這場衝突。年輕人說:「這也難怪,人的心本來是對於弱者劣敗者表示同情,對於強勝者懷抱嫉妒和憎惡,對於理的曲直是無暇去考察,可是在這『力即是理』的天下,我真是受了不少冤枉」。可以看到,賴和提到「力即是理」固然有諷刺日本殖民統治意思在,但也是賴和反省久被欺凌的台灣人,隻敢在一旁議論強者的橫逆,而不敢直接對抗強者的民族性格。
賴和對於年輕人的勇敢做法是支持的,年輕人的「流氓氣質」反成為勇於對抗不合理壓迫的性格。相較之下,弱者經常是被欺凌而無力反抗的,最後竟變成隻會同情弱者,或敢怒不敢言,但這樣絕對無法改變被壓迫的命運。而因為年輕人有這樣的性格,所以他會去為寡婦申冤,也就是這樣不畏強權的表現,也才顯示出賴和設計這個人物的用意。不過,小說後半部當寫到群眾在需團結對抗日本警察時,卻突然集體「歸順」,甚至還要集資幫大人修理浴室及床鋪。這不僅是殖民者的勝利,更是對帶頭反抗的年輕人的打擊。這篇小說中的群眾「背叛」了應是同一陣線的年輕人,更加強顯示出賴和對台灣群眾缺乏反抗意志的批判。
因此,這篇小說描述的年輕人具有賴和所期待的「流氓氣質」,同時也因為有這種敢於衝撞體制的氣質,後來遂想集合群眾去對抗殖民者。雖然最後的結局仍然是帶有賴和對台灣人性格的悲觀觀點,認為他的同胞易於被馴化,仍可以說明賴和對批評殖民者與批評民族性格,其實是同時並進的態度。
文/陳建忠
賴和(1894-1943),原名賴河,筆名有懶雲、甫三、灰等。台灣總督府醫學校畢業。自幼習漢文。1916年在彰化設立賴和醫館,1918-1919年至廈門博愛醫院工作。1921年2月參加林獻堂等人發起的「台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」,10月加入台灣文化協會,其間因「治安警察法違反事件」入獄。1926年起主持《台灣民報》文藝欄,拔擢許多文壇新人,如楊逵〈送報伕〉即由賴和經手刊於《台灣新民報》(《台灣民報》自306期後改名《台灣新民報》)。其後參與《南音》、《台灣文藝》、《台灣新文學》編務。青年時以漢詩成名,參與新文學運動後,發表隨筆、新詩、小說等文章加入新舊文學論戰,在各種文類中都有開創性地位。
賴和堅持以白話漢字書寫,抗拒日文,以展現反殖民理念,更重要的是他從中國白話文轉變為台灣白話文的歷程;他不僅以作品完成文學革命,更使普羅群眾的語言能以主人的姿態(而非菁英代言的形式)躍上時代的發言台。
賴和文學的反殖民思想主要呈現在批判「種族主義」、「法律與警察暴力」與「殖民教育」。王詩琅〈賴懶雲論〉:「台灣的新文學能有今日之盛況,賴懶雲的貢獻很大。說他是培育了台灣新文學的父親或母親,恐怕更為恰當」,此即賴和被尊為「台灣新文學之父」的由來。
摘錄自台灣大百科全書,中文全文請見:http://nrch.culture.tw/twpedia.aspx?id=4548
原著名稱(中文): | 〈惹事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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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著名稱(英文): | Making trouble |
發表年: | 1932 |
選集名稱: | 《賴和全集》(一)小說卷 |
作家: | 賴和 |
原著語文: | 中文 |
翻譯語文: | 英文 |
譯者: | John Balcom(陶忘機) |
文類: | 短篇小說 |
出版社: | 臺北:前衛出版有限公司 |
出版年: | 2000 |
ISBN: | 95780125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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