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/臺灣大學臺灣文學研究所博士生 鍾秩維
由曾西霸編劇、張中一導演的電視劇《結婚》(1998),改編自七等生發表於1967年的同名小說,由柯叔元和張鳳書分別飾演男女主角羅雲郎和曾美霞。影片的一開始即一列熱鬧的迎娶隊伍走來,然而弔詭地搭配了哀戚陰森的音樂,隊伍中行人的神情也低調悵惘──這一矛盾暗示了《結婚》的悲劇性。
事實上,《結婚》講述的原就是羅雲郎與曾美霞兩人因為門第懸殊,兼之雙方母親意氣用事的反對,而遭遇的一系列愛情挫折。雖然兩人已經盡力地將困難一一克服,無奈最後依然改寫不了悲哀的結局:為了舒緩曾母欲控告兒子誘姦的強硬態度,羅母不惜下跪乞求原諒,羅雲郎為免母親蒙受更大的屈辱,答應永遠不再見美霞,終致相思成疾的美霞,闖進雲郎工作的農會舉辦的舞蹈聯誼活動,在眾目睽睽下,當著情人的面喝下農藥自殺。於此觀眾始知,影片初始的隊伍竟是冥婚的行伍,而媒人婆擎著的一把黑傘除了說明冥婚之外,更暗示了新娘已有身孕──雲郎與美霞戀愛時就發生性關係,而兩人的暗通款曲之所以曝光,即因美霞的懷孕。
電視劇《結婚》是民視「臺灣作家劇場」影集之一,由「中華文化復興總會」主辦,特別注重臺灣特殊人情風景的表現。影像化的《結婚》因而為〈結婚〉這一強調分析女性人物內心情思的文字作品,鋪陳出空間的縱深。亦即影片鮮明地呈現出故事進行的小鎮地景,而像是樓仔厝、中藥行、傳統的女性閨房,與小鎮周圍的村落景致的建構,也更加立體地顯示出小說中「自由戀愛」與「媒妁婚姻」對抗而糾結的構圖;原著所敘述的,原即是發生在仍然淳樸而保守的小鎮中,對於戀愛的追求。
同樣因影像化而更加突顯的是,小說〈結婚〉囿於文字形式而較無法發揮的「語言」特色。羅雲郎和曾美霞在談戀愛的時候使用的是「現代」的「國語」,而在家屋空間與父母則是說「傳統」的「閩南語」──兩者皆為「我」切身所有,因而再一次地,「傳統」或「現代」?「自我」抑「家族」?都是美霞自殺的選擇所留給觀眾的大哉問。
《結婚》片段(來源/民間全民電視公司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