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64年生於日本東京,八歲之前生活於霧峰林家老宅,1973年赴美求學,1990年於洛杉磯歐帝斯藝術中心帕森設計學院完成藝術學士學位,1993年於加州巴沙狄那藝術中心設計學院取得藝術碩士。出身與臺灣近代史有著密切淵源的家族,林明弘於1993年選擇回到台灣,並以當時的替代空間如伊通公園為基地,開始受到藝術界的矚目。
在伊通公園時期,林明弘參與了多樣化的藝術管理及設計工作,同時也藉此與不同的藝術人交流前衛與實驗藝術本質的問題。但在該時,有關當代藝術的觀念在臺灣還未受到太多討論,如何運用適當的媒材及符號,達到溝通的目標,始終讓林感到興趣。1996在伊通舉辦了他個人的第二次個展「室內」,該次創作企圖翻轉公∕私領域的文化概念:林將他家中的地毯等事物搬進了展場之中,展場則經過藝術的儀式性行為,轉變為彷彿「家居」的存在之地。也是在此一系列的實驗中,他發現到傳統花布圖案的媒介,竟能與參與者產生令人驚艷的交流。根基於本土文化的老式花布,不僅是種底蘊深厚的符號,牽連著許多臺灣人有關家的經驗,在許多時候它更像是集體記憶的再現,使得所謂臺灣主體性有著可親、可感的指涉之物。
林明弘的作品借取了臺灣本土的花布形式,為之注入了新生命,流露出濃烈的土地情感與地域色彩。當原本作為家居事物裝飾圖案的花布被放大置入公共空間時,原屬於私人空間的物件也有了新的涵意,成為連接不同情境的橋樑。「家」的概念,則隱喻著對於文化認同經驗的重新思考,與重構台灣主體性的時代脈動產生呼應。
在變化多端的後解嚴時刻,當土地情感重回藝術社群的視域時,花布色彩的尋獲,為林明弘的藝術事業開創了嶄新脈絡。沿著這樣的脈絡前進,花布符號也已不同的型態出現在他的不同創作計畫中。隨著藝術語彙的愈發精粹,「花布」的意涵也開始複雜、曖昧了起來。若說藝術總有點石成金的奇異性在裡頭,當代藝術所將轉變的地點也不再僅限於展廳或牆面,整個創作過程和空間均是藝術家處理、撫觸的對象,那對於林來說,花布作為強烈的儀式化媒介,將是他與整個藝術時空發生交流的重要橋樑。物的內延意義與表象,抑或圖繪象徵所觸動的文化脈絡,未必能夠用以詮盡林明弘的創作,他真正為臺灣當代藝術開創的,是類繪畫性的事物如何得以與整體的時空環境相互接和,並運用美學的滲透力量,去開創一種介於神聖/世俗、個人/群體、懷舊/此時之間灰色但豐沛的地帶。
與這樣的美學取徑同時生發的,尚包含林明弘的創作內蘊的新普普藝術特質。當他將商品及認同物件(identity objects)的表裡肌理,除花布外尚包括護照、台啤、學校作業簿,或將花布圖案置入不同商品和建築的表層。透過此種有意識的形式置換,林明弘的作品提供了我們觀看消費文化及商品世界的另類視野。
中文作品名: | 枕頭七號+家 |
---|---|
英文作品名: | Pillow No.7 Plus Home |
作品年代: | 1997 |
媒材/分類: | 綜合媒材 |
尺寸: | 75×275 cm |
作者: | 林明弘 |
作者年代: | 1964 - |
典藏單位: | 國立臺灣美術館典藏 |
授權聯繫方式: | 數位典藏內容授權作業要點及說明 |
相關展覽: | 台灣美術家「刺客列傳」1961~1970 ─ 五年級生 |